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一、校内读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未带卡者请到保安值班处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入馆,禁止不刷卡强行通过门禁通道,或强行跨越围栏;读者离馆时请走门禁通道,如遇监测器报警,请配合馆方查找原因。
二、学生可凭阳光学院学生证(或一卡通)、教师凭借书证借阅;读者在领取借书证时须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三、学生借阅图书期限为45天,需要时可续借30天;学生可借阅书籍6册(综合班和毕业班10册),在职教职工借阅图书期限为180天,不再续借,每人限借20册;读者借阅超期时,缴清超期滞纳金后恢复正常借阅。
四、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五、请保管好自己携带的书包和其他物品;
六、注意个人仪容仪表,提倡文明举止,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携带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等杂物,不乱涂乱画,不随意移动阅览桌椅,不得用物品占据阅览座位,离开自修室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
七、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手机请调整至关闭或振动状态;
八、爱护书刊及公共设备,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设备,遇到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损坏公物要赔偿;
九、请遵守本馆规章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具体见本馆的《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罚条例》;遇紧急情况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从紧急通道疏散。
十、本须知由本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