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教办体〔2012〕3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教体艺司函[2012]4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测试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应抓紧落实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应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区域内中小学校数据上报率达100%。我省相关测试数据报送工作要求在2013年1月20日之前完成。
二、我厅将于12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复核,检查结果将予以全省通报。
省教育厅体卫处联系电话:0591-87091348。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