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体〔2010〕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体卫艺教司《关于201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附后)。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我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上报工作要求12月15日之前结束。各高等学校必须完整上报;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市教育局上报学校数不得少于本市总校数80%,其他五个设区市教育局上报学校数不得少于本市总校数65%。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组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送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予全省通报。
三、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送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表彰办法另行通知。
附:关于201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