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体〔2011〕5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体卫艺教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附后)要求,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我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的数量、质量、及时性和规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相关测试数据报送工作要求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各高等学校必须保证100%按时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局报送学校数不得低于本市总校数的80%。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组于12月上旬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予以全省通报。
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