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课程安排调整的通知
院教 [2012]11号
人文艺术学院、各系、部:
根据院办有关201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安排调整如下:
一、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的所有课程停上;
二、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所有课程(含晚上的跨院系选修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所有课程(含晚上的跨院系选修课)。原3月31日(星期六)的课程停上;
三、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合理安排或与相关系、部教学办秘书协商安排另外时间补课。
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