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基础部开展院训、院徽、路名及楼名的征集活动通知
时间:2010-11-02

各位老师:

院训内容、院徽构图、校园道路与教学楼及宿舍楼的名称均体现我院办学理念、人文精神、办学特色,体现学院办学的历史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对于展示和提升学院的形象具有深刻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展现学院的校风校貌,构建文明温馨的校园文化,提高全院师生的凝聚力,特举办院训、院徽、路名及楼名征集活动。

(1)活动主题:温情阳光,校之风韵

(2)参加对象:基础部全体教职工

(3)活动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4)活动方式:本次征集活动,分为5组内容,分别为院训、院徽、道路名称、教学楼名称、宿舍楼群名称。参赛的个人或团队可任意选取1组至5组内容,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4)评选方式

初选:参赛选手上交作品,由学院领导老师及主要学生干部进行初步评选,5组内容分别产生10幅作品进入决选阶段。

决选:进入决赛的所有作品的评选将分为网络、现场投票与评委打分三个部分。其中网络投票票数*20%即为该作品的网络投票分数,现场投票票数*20%即为该作品的现场投票分数,评委打分分数*60%即为该作品评委评比的实际得分数,三项成绩加总即为该作品决选得分。

(5)评选标准

院训: 内涵深刻,激励人心,通俗易懂,文字力求简洁明快。既要反映学院的文化底蕴,又要体现学院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可附构思意图说明,若词句出自古籍,请注明出处,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院徽:设计主题鲜明,内容要有“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字样,充分体现学院文化底蕴。标识图案简洁明快、美观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较强时代特色和视觉传播效果;易于在多种场合及印刷载体上制作使用,便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标识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并附作者原创声明文件一份及手书签名。

路名及楼名: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有想象力。能与我院及其所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人文、历史、文化和地理等特色的底蕴和谐统一。整体立意要凸显学院的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名称中不应出现英文、中文拼音及其缩略方式。

(7)作品提交方式

请于11月15日前将作品电子版传至基础部刘彩霞处(邮箱82477534@qq.com,并作品注明姓名。

(8)附件

附件一: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平面地形图

附件二:院训、院徽、路名及楼名征集活动作品征集表

基础教研部

2010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