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的通知
闽教办体〔2009〕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于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上报当年的全校学生测试数据,教育部将定期通报公布。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2008年12月28日通报公布的数据,我省上报成功的学校仅726所,在全国排名第26位,这与各地、各校所做的大量工作极不相称。全省各地按要求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但数据上报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全面反映工作成效,为使各学校更好地上报测试数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决定延长上报时间,2008年测试上报工作截止时间延长至2009年1月15日。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和厅直属学校,立即组织做好复核工作,查看本区域所属中小学和本校是否成功上报,若未上报或上报不成功的请务必于1月15日前抓好上报工作。我厅将适时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上报情况予以通报。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五日